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0月3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6例(广州10例,深圳7例,佛山2例,惠州2例,肇庆4例,清远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6例(广州7例,深圳4例,汕头1例,惠州1例,东莞2例,肇庆1例);另有1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韶关1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5例(广州5例,深圳10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7例(广州6例,深圳6例,珠海1例,佛山4例);另有4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广州3例,惠州1例)。
全省新增出院23例(境外输入19例),目前在院例(境外输入例);新增解除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20例(境外输入19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例(境外输入例)。
截至10月3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例(境外输入90例),其中确诊病例例(境外输入例),无症状感染者例(境外输入例)。
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0月3日0-24时,深圳新增11例阳性病例,7例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6例,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发现3例,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2例。经初步流调,新增病例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福田区
福保街道:深圳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
?罗湖区
东门街道:麦芽口腔品牌连锁(罗湖机构)、脉脉通养生堂、富宝东门市场
东湖街道:喜荟城
东晓街道:象山酥院(IBC店)、阳光新贵美容中心(鹿鸣园店)
翠竹街道:阳光生活超市(水库店)
东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0月3日,东莞市新增2例外省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均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经初步流调,新增病例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无症状感染者1:
东城街道:
1.阿东果业有限公司停车场(莞龙路东城段号室),10月1日22:05—22:13。
2.想家便利店(银珠街4号室),10月2日10:10—10:25,17:10—17:25。
3.锦晔便利店(下桥新维楼一座下桥地铁站C口步行米),10月2日17:25—17:35。
4.下桥新苑门楼核酸采样点(下桥新苑银兴路23号),10月2日15:10—15:20。
无症状感染者2:
南城街道:
1.东江之星小区2栋(坝翔商业街与鸿福西路交叉口南米),9月30日—10月3日。
2.科创路号,10月1日10:49—12:52。
3.春润大地海南椰子鸡(城市风景街店)(莞太路南段号铺),9月30日19:49—21:29。
4.康体路3号,10月1日15:15—19:01。
5.海底捞(汇胜城店)(莞太路南城段号旺南汇胜城4号楼二层-号),10月1日19:01—22:36。
东城街道:
1.庆峰花园紫荆居(庆星路与环城东路交汇处),10月1日13:42—15:32,10月2日10:40—14:54、15:48—19:25。
2.星城社区核酸采样点(学前东路3号),10月2日15:11—15:37。
惠州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0月3日,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在外市来惠人员密接排查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个案,在惠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日:仲恺高新区喜悦城、喜悦城百惠家生活超市;惠城区下角江南丽苑。
10月2日:仲恺高新区喜悦城;惠城区万林湖三津汤包、美宜佳(惠州万林湖店)、下角江南丽苑、医院。
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汕尾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1.9月27日(含)以来有西藏,新疆,贵州毕节、贵阳,内蒙古呼和浩特,宁夏中卫、吴忠,河南平顶山,山东东营,天津滨海新区、河西区、西青区,云南昆明、德宏,四川遂宁、绵阳,广西崇左,江西吉安、鹰潭,黑龙江佳木斯、黑河,深圳市,广州南沙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有以上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核酸采样后阴性结果出具前,避免到公共场所活动或参加社交聚会。
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近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来(返)汕人员实施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自觉履行防疫责任,主动排查以上来(返)汕人员,按上述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2.推广“落地检”
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推广“落地检”。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的原则,跨省流动人员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开展核酸采样。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结果纳入健康码,方便群众查询检测结果。
3.国庆期间,所有跨地市出行人员来(返)汕后落实三天两检,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4.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群众要做好个人防护。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时,要佩戴好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配合防控措施。
6.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早完成全程、加强免疫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7.市民出行尽量避开疫情相关地区
近期非必要不赴西藏,新疆,贵州毕节、贵阳,内蒙古呼和浩特,宁夏中卫、吴忠,河南平顶山,山东东营,天津滨海新区、河西区、西青区,云南昆明、德宏,四川遂宁、绵阳,广西崇左,江西吉安、鹰潭,黑龙江佳木斯、黑河,深圳市,广州南沙等发生疫情的地区开展旅游、探亲等活动。
疫情期间,每位市民都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风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备注:本表信息供各位市民参考。疫情时刻变化,出行前建议先查询国务院小程序或致电您目的地所在社区获取最新防控政策。感谢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请合理安排您的出行计划。
汕尾市各(村)社区报备电话
(扫描下方